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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统筹的乡村民居风貌全要素管控策略研究——以杭州为例

2025-06-18

摘要
在快速城镇化进程的冲击下,我国乡村地区普遍存在“千村一面”现象。为重塑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民居风貌,杭州市逐步建立起“杭派民居”建设的技术指引与建管体系,推动乡村人居环境和民居风貌的整体提升。文章基于杭州实践,制订市域统筹视角下乡村民居风貌全要素管控的策略,强调在地性与创新性相结合、弹性引导与底线控制相结合、增量管控与存量整治相结合,并提出嵌入民居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实施保障策略,以期为各地探索乡村民居风貌在地化的表达路径提供有益借鉴。


作   者

张建栋   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中心主任,正高级工程师

刘海芊   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


在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全国各地多年来持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乡村建设风貌不佳、地域特色不显的问题仍广泛存在。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杭州市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依托“千万工程”“美丽乡村”“未来乡村”等建设计划,不断推进乡村风貌提升。2014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派民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4〕158号),提出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培育一批依托当地自然风貌和山水资源、具有杭州特色的乡村民居典范。许多专业设计人员参与到乡村民居的改造或建设工作中,打造了东梓关、文村等具有代表性的新型村落样板。然而,对于广大乡村地区而言,“大师式”的设计建设模式难以推广,民居风貌未得到广泛提升。为建立统一的杭州乡村民居设计、建设与审批管理技术指引体系,2023年,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以期指导乡村民居风貌塑造。本文结合《导则》编制过程中的研究和思考,探讨在地化乡村民居风貌塑造的策略体系:首先,结合杭州市的传统民居研究,探寻传统民居的风貌特征与地域自然、人文因素之间的联系,研判“杭派民居”与杭州传统民居的发展传承关系,提炼其风貌特征;其次,在此基础上识别风貌塑造的关键要素并划分风貌分区,从新建及改造两种视角提出风貌塑造策略;最后,基于杭州市乡村民居的建设管理实际,对完善风貌管理机制提出对策。



01

乡村民居风貌研究综述



国内乡村风貌的研究起步较晚,早期主要参照城市风貌研究的范式,以实证研究为主,多为具体村庄的风貌提升实践经验总结。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学者们开始关注乡村地区独特的地域文化和与环境相融的肌理格局,以及民居建设和乡村的场所功能。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学者们逐渐开展系统性的乡村风貌研究,围绕乡村建筑、自然景观和农业景观等风貌要素,提出多维度风貌塑造策略,提炼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指导全市或全省乡村风貌提升的策略体系。但是,研究多聚焦具体的设计手法或立面整治策略等方面,缺少对在地化民居风貌塑造的系统化研究,尚未建立能够指导民居风貌塑造的技术理论体系。


就杭州市而言,其在乡村民居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但已有研究多集中在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传承上,对现代化背景下风貌塑造如何兼顾在地性与创新性,适应当代乡村生产、生活需求等方面的探讨不足,缺少对杭州市域乡村地区具有普适意义的民居风貌管控引导路径。



02

杭派民居内涵解读与特征挖掘



2.1  杭派民居内涵解读:兼顾在地性与创新性的杭州当代乡村民居


乡村民居风貌塑造是一项从观念到实践的系统性工作,只有建立起全社会对“杭派民居”的理解与共识,才能促进民居业主、设计者、建设者与管理者通力合作,共同塑造乡村地区的“杭派民居”风貌。传统民居是在适应当地自然地形、气候水土、百姓生活习惯等因素的过程中长期演变而形成,是对地域特色的集中体现。杭州将传统民居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已经取得良好的成效,当下应着眼于塑造当代乡村民居风貌。因此,本文中的“杭派民居”,指对杭州传统民居进行传承与创新,融入自然地理环境,传承当地文化内涵,同时满足现代化乡村生产、生活需求的杭州当代乡村民居。


2.2  在地性:传承传统民居道法自然、精致秀雅的风貌特色


传统民居聚落是古人为生存、生产与生活,不断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形成的,受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的双重影响。杭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与江南丘陵的交界地带:市域东北部地势低平、河网密布,属浙北平原;西南部则山峦起伏,属浙西丘陵区。同时,受到地缘因素和古代行政区划变迁的影响,杭州市的地域文化呈现鲜明的“二元”格局。市域东北部为吴越文化影响区,西南部主要为新安文化影响区,两区域在生活习俗与工匠派别上均存在差异。在1978年快速城镇化阶段开始之前,杭州乡村民居聚落的营建与自然及人文因素充分契合,在市域范围内形成水乡村落与山居村落两类特色传统聚落景观。


水乡村落依水而建,空间形态和水系形态密切相关。水系形态一方面由自然演变而来,另一方面因农业生产需要不断地进行人工改造。钱塘江自西向东流经杭州市域并汇入大海,自古以来,人们依托钱塘江流域水系,以稻作为核心,发展并完善农耕水利工程,在乡村地区总体形成河浦、溇港、围垦三种肌理特征。上游地区,依托钱塘江支流水系修筑河浦,用于分洪灌溉,聚落多位于河浦交汇处,呈团块状分布。邻近出海口的平原地区,水系充沛,通过挖掘溇港、构建圩田,形成彼此连通、形态自由的水网体系,聚落沿溇港生长,呈团块状分布。东部出海口,早期为一片汪洋,宋朝以后由于钱塘江潮水转急,出海口南侧逐渐淤积形成南沙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对南沙片区进行人工围垦,新增了大量可耕种土地,水网整体呈现规整的方格网状,聚落多排布在渠道一侧,沿河道横向延伸呈细长带状(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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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水乡村落意象区民居类型

Fig.1 Types of rural dwellings in water-rich regions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山居村落,位于山地丘陵地区,村落布局因形就势,空间形态受地形影响显著。根据地形环境的不同,山居村落类型分为两种:盆地聚落和山地聚落。盆地聚落位于较为开敞的、群山包围或半包围的盆地之中,整体呈较为紧凑的团块状布局。又因受到宗族制度的影响,空间结构具有明显的向心性。山地聚落常位于山间或山脚的缓坡地带,也呈团块状布局,但因受到山地地形的限制,往往形成沿等高线方向延伸的狭长形(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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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山居村落意象区民居类型

Fig.2    Types of rural dwellings in mountainous areas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水乡村落与山居村落的差异还体现在民居建筑的特征上。水乡村落的民居建筑以“杭式大屋”为典型代表,在杭州“开放包容、平和安逸”的地域文化熏陶下,具有空间疏朗、简洁大气的风格特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2014),将其特征总结为四个方面:在空间组织上,多大天井、小花园、高围墙;在屋面形态上,多硬山顶、人字双坡屋面、直屋脊;在结构构造上,多露檩架、牛腿柱、戗板墙;在装饰风格上,多石库门、披檐窗和粉黛色。山居村落的民居建筑则具有“徽派民居”的风格,体现出宗生族攒、沉静内敛的生活氛围,高大的马头墙、幽闭的小天井和精美的装饰雕刻是其典型特征。尽管两种民居建筑风格不同,展现了杭州传统民居的丰富内涵;但也存在许多共性特征,如以粉墙黛瓦为主导的建筑色彩、形式舒展的人字双坡屋面、规整的平面形制及和谐的比例尺度等,体现杭州作为江南地区典型城市的地域特色。


总体而言,杭州传统民居在群体布局上道法自然,与山水环境和谐共生,在建筑风格上注重秩序与美学的统一,呈现精致秀雅的审美取向。其物质空间特征反映了民居聚落适应自然与人文环境的内在生长逻辑,并在历史传承中,逐渐被赋予精神意义,成为田园乡愁的载体,应当在杭派民居的风貌塑造中加以延续。


2.3  创新性:体现集约化、人本化、现代化的时代特色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乡村民居营建密切相关的土地政策、乡村人口结构、经济条件、建造技术等因素都改变了。新时期的乡村民居建设不仅要尊重传统,还应该融入时代,对传统风貌特征进行适当的取舍和调适,适应现代化乡村的生活与审美需求。


首先,应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民居合理集聚。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农村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等问题突出。民居建设应遵循乡村建设用地“控制增量、适度减量、盘活存量、整合流量”的总体思路,基于人口容量合理控制聚落规模,除原有宅基地拆建外,鼓励集中建房。聚落形态应在顺应山形水势的基础上合理整并,尽量集中布局。


其次,应面向未来人群特征需求,营造人本化的生活空间。过去乡村面临严重的人口流失,老龄化现象显著。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新的就业机会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回到乡村,形成由“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构成的乡村生活群体。人群结构的改变,意味着生活方式与空间需求的改变,民居建设也面临相应的适应与调整,如对民居内部院落或天井空间的缩减和对外部公共空间的强调。


最后,应运用现代化建造技术,演绎新时代特色风貌。随着技术和工艺的进步,工业化建筑材料逐步取代传统材料,机械化建造技术逐步取代手工工艺,极大地提高了建造效率,同时创造出更加灵动的形态、更加丰富的界面,以及更加简洁的构造装饰。在杭派民居的现代演绎中,应探索运用新的手法技艺,展示地域传统特色,展现技术革新带来的创造力,进一步丰富杭派民居风貌特色的内涵。



03

杭派民居风貌塑造的管控引导策略



3.1  以要素统筹的思路构建风貌管控框架


所谓“民居风貌”,指民居建筑及由其延伸的居住环境的外观表征,风貌塑造工作涉及民居聚落群体与建筑单体的方方面面,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因此,首先要识别对风貌呈现最为关键的要素,以关键要素为抓手,明确风貌指引。按照统筹聚落群体和建筑单体的思路,体现乡村民居道法自然、有机生长的群体意象,展现精致秀雅、延续乡愁记忆的建筑形象,归纳出“聚落格局、建筑组合、空间尺度、形象界面、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特色元素”共十个关键要素,并进一步细分子要素(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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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风貌管控要素一览表

Tab.1  List of style and feature control elements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3.2  以自然与文化格局为主要依据划定风貌分区


为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塑造和谐统一、各具特色的杭派民居风貌,需要对风貌进行分区,提炼不同风貌分区内民居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借鉴杭州市传统民居与山水地势、地域文化深度融合的共生关系,以杭州市域自然与文化格局为主要依据,将杭派民居风貌分为水乡意象区和山居意象区。其中,水乡意象区可以细分为溇港地区、河浦地区、围垦地区,山居意象区可以细分为盆地地区、山地地区。


3.3  从新建与整治两个角度明确风貌管控引导要求


3.3.1 新建民居指引:将风貌特征转化为刚性弹性相结合的风貌管控要求


通过对风貌要素的形态特色、尺度参数等进行归纳提炼,将杭派民居的风貌特征转化为要素化的风貌管控要求。在保证指引有效传导的同时,激发设计与建造的创造力,采取“风貌要素弹性引导”与“负面清单底线控制”相结合的指引方式。


“风貌要素弹性引导”包括对杭派民居风貌塑造的普适性要求,也包括针对各类型风貌分区的特色化要求,通过区分指引内容的严格程度保证适度弹性。以“聚落格局”要素为例,为体现民居聚落随形就势、组团化布局的特征,对用地布局、空间结构和建筑朝向三个子要素提出具体要求(表2)。在用地布局上,引导民居聚落在尊重山水地势的前提下集约布局,合理集聚,控制沿水、沿山、沿路连绵尺度;在空间结构上,引导民居聚落空间与水系、山体等自然景观要素密切联系,体现各风貌分区聚落的结构特色(图3);在建筑朝向上,引导民居建筑朝向顺应地形变化,沿河道走向、道路走向有机调整,不拘泥于正南北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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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聚落格局”要素弹性引导要求

Tab.2Elastic guidance requirements for the "settlement pattern" element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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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各类型民居聚落空间结构示意图

Fig.3 Schematic diagram of spatial structure of various types of residential settlements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负面清单底线控制”是结合现状调研,梳理对风貌影响最为严重的负面现象,明确在各类民居建设中应严格避免,作为弹性引导内容的补充和兜底。为便于控制要求的传导落地,涉及“聚落格局、建筑组合、空间尺度、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五个关键要素,基于对负面现象的研判和归纳进行定量管控(图4);涉及“形象界面、建筑风格、建筑材质、建筑色彩、特色元素”五个关键要素,以定性描述与典型实例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底线要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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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建筑体量负面清单示意图

Fig.4  Schematic diagram of negative list of building volume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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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建筑色彩负面清单示意图

Fig.5 Schematic diagram of negative list of building color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3.3.2 存量民居整治:识别对民居意象影响最为显著的要素并进行重点改造


目前,在乡村民居的实际建设工作中,新建项目数量有限,风貌塑造面临的更为普遍的问题是如何对已建成民居进行风貌整治。既有村庄在用地布局、空间结构、建筑组合形式、空间尺度等方面已经难以改变,风貌整治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从十个关键要素所对应的管控对象中,识别出对民居意象特征影响最为显著的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进行重点改造。


边界包括用地边界、建筑组团界面和道路界面等。对于用地边界过于规则且未充分尊重自然要素的村庄建设用地,引导通过树木遮挡等方式,实现边界的适度柔化;对于形成“兵营式”布局形态的联排建筑组团,引导通过局部改变院落形态,营造更为丰富的界面层次;对于主要道路两侧过于封闭或过高的庭院围墙,引导通过改变围墙形式或降低围墙高度的方式,营造通透且虚实有致的界面视觉感受。


区域意象最为直观的表达媒介是建筑色彩。杭派民居的建筑色彩以粉墙黛瓦为主基调,辅以夯土、杂石等乡土材料呈现的大地泥石系温厚暖彩。其中,水乡意象区相较于山居意象区,由于经济文化交往更为广泛,材料流通更为便捷,呈现更为丰富的淡彩面貌。对于成片民居色彩杂乱,或采用单一色彩搭配方案简单复制的情况,引导村庄根据所在风貌分区的色彩特征,确定民居屋瓦的颜色及墙面色主调,并提供一系列色彩搭配方案,供村民选择并实施整改,使村庄整体色彩既协调和谐,又富于变化(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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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建筑色彩整改效果示意图

Fig.6 Schematic diagram of the effect of building color rectification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节点主要针对民居聚落中公共空间的布局和营造。尤其是当既有村庄建筑密度较高时,引导见缝插针地结合景观特色突出或慢行可达性较高的场所设置公共空间;同时,契合地域景观特色,提供居民游憩、使用的功能性设施,合理种植草地、花卉、灌木及乔木,兼顾四季色相变化。


标志物重点针对在建筑屋顶、建筑立面及特色元素等方面风貌不协调的民居建筑单体。按照杭派民居“风貌要素弹性引导”的要求,对建筑屋顶及立面的材质、色彩、形式进行整改,对形式突兀或风格不协调的装饰构件予以拆除或遮挡美化,增加能够体现地域传统特色并以现代设计手法转译的构造或装饰元素。



04

杭派民居风貌保障策略



目前,杭州市的乡村建房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村民以户为单位使用宅基地独立建房;二是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受村民委托,在集体建设用地上集中建房。审批及建设监管流程主要包括五个环节:建房申请、审查批准、批放土地、建设监管及竣工验收。为保障风貌技术指引要求的落实,需要将风貌管控嵌入民居建设管理全过程,在坚持乡村居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政府管理者与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建立风貌保护与提升的“共同体”。


在建房申请环节,建房村民或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杭派民居风貌指引的相关要求,完成民居设计方案,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管理部门;在审查批准环节,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风貌管控要求的申请不予通过,并出具修改意见;在批放土地环节,按照杭派民居聚落格局的相关要求,合理划定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在建设监督环节,加强对民居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建设方按照设计方案和风貌要求施工;在竣工验收环节,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检查民居是否按照风貌要求建设,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须整改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管理根据民居规模和村庄风貌的重要性,将民居建设项目分为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对具体风貌要求和项目管理流程进行区分(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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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杭派民居风貌管理机制示意图

Fig.7Schematic diagram of Hangzhou style residential style management mechanism

资料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派民居风貌塑造技术导则(试行)》(2023)



05

结语



加强乡村民居风貌塑造,是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提升乡村地区人居品质的重要手段。“杭派民居”的风貌塑造,融合了杭州市传统民居的特色韵味与现代化乡村的发展诉求,是探索乡村民居风貌提升路径的重要实践。本文首先从市域统筹的角度,提炼不同类型传统民居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兼顾在地性与创新性,明晰杭派民居的内涵。此外,从聚落群体和建筑单体两个维度建立风貌全要素管控体系,将杭派民居的风貌特征转化为要素指引要求。为保证指引有效传导,同时激发设计与建造的创造力,采取风貌要素弹性引导与负面清单底线控制相结合的指引方式。同时做到“増存并举”,为存量民居风貌整治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造提升指引。最后,结合杭州市的乡村民居建设管理实践,提出贯彻全过程的实施保障策略。本研究尚存在不足,未来还需关注建设空间与生态、农业空间的关系,在促进各类要素相辅相成、融合互促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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